“乙类乙管”实施后,哪些情形需要佩戴口罩?中疾控回应******
中新网北京1月11日电 (马帅莎)在11日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
有记者提问,我们关注到,在一些气温回升较为温暖的地区,有部分人群在公众场合出现了不戴口罩的情况,请问实施“乙类乙管”之后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对公众场所的防控还有哪些要求?
对此,常昭瑞表示,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强调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该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新冠感染者以及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人员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以及密闭场所的工作人员。
“此外,在公共场所还需要继续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以及环境通风消毒、清洁等防护措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每人都有一份责任,重在细节,贵在坚持。”常昭瑞说。(完)
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出炉******
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记者董博婷)记者12日从国家档案局了解到,近日,国家档案局发文公布了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评选结果,共有55件(组)档案文献入选。
55件(组)档案文献中,有乾隆《京城全图》、盛京内务府稿档等明清档案文献;有招商局历史档案、近代海河流域治理档案等民国档案文献;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档案等革命历史档案文献;还有海陆丰正字戏传承手抄提纲本、成都老茶馆档案文献等地方档案文献……这些珍贵档案文献以名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对于档案文献遗产的保护传承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据悉,截至目前,国家档案局共完成了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共计198件(组)珍贵档案文献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的建立,为我国申报世界记忆名录和世界记忆亚太地区名录提供了资源储备,也增加了公众对我国的档案和档案工作的了解。(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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